查爾斯·賀智 (Charles Hodge) 系統神學與其他作品

Hodge, Charles - Systematic Theology & works
0018___§ 4. 結語__

§ 4. 結語

以上即是針對此問題雙方的主要論點。關於這場討論,我們可以提出以下幾點:

  1. 儘管我們有義務堅決抵制任何主張人類靈魂具有可分性(因而具有物質性)的教義,或任何會導致我們救主的人性受到罪惡玷污之結論的教義,但我們不應自視過高,超越聖經所寫的。我們承認,生殖——即人類新個體的產生——是一個不可測的奧祕。然而,對於所有形式的生命傳遞,我們都必須如此說。如果神學家與哲學家能滿足於僅僅否認靈魂是「無中生有」(ex nihilo)地被創造,而不堅持靈魂實體的分割或所有人類在本質上的同一性,那麼其弊害就不會那麼大。有些人確實試圖保持這種中庸,並如弗羅施哈默(Frohschammer)所言:「生殖(Generare)並非傳遞(traducere),而是一種次級的、受造性的創造(creare)。」他們援引了常被提及的類比:「正如火焰點燃火焰時,點火的火焰並未全部轉移到被點燃的火焰中,其部分亦未降入其中:靈魂亦然,父母產生子女的靈魂,並無任何部分從自身分出。」然而必須承認,在此觀點下,該理論作為解釋罪之傳遞的手段,已失去了所有價值。
  2. 將關於靈魂起源的理論作為原罪這一基督教體系基本教義的基礎,顯然是非常不合理、狂妄且危險的。然而我們看到,無論古今都有神學家大膽斷言,若不承認他們那套衍生論,以及隨之而來的全人類在實體上的數目同一性,那麼原罪就是不可能的。換言之,他們認為任何他們無法解釋的事物,無論在神的話語中說得如何清楚,都不可能是真實的。即使是那些抗議將哲學引入神學的人,也採取了這種做法,他們似乎完全沒有意識到,就此點(quoad hoc)而言,他們與理性主義者站在同一立場。除非能解釋遺傳性敗壞的傳遞方式,否則他們就不相信這種敗壞。他們說,除非子女的靈魂與父母的靈魂在實體上是數目同一的,否則就不存在所謂的遺傳性敗壞。這意味著,除非採納關於人類構造與種族繁衍最晦澀、不可理解、自相矛盾且最少被普遍接受的哲學理論,否則聖經中明確的斷言就不可能是真實的。任何人無權將自己哲學的磨盤掛在神真理的頸項上。
  3. 必須補充第三點警示。靈魂傳遞論(traducianism)的整個理論建立在一個假設之上,即神自最初創造以來,僅透過媒介運作。「自第六日之後,創造主在世上未再施展嚴格意義上的創造能力。祂在第七日從創造之工中歇息,至今仍處於歇息中。」德利奇(Delitzsch)宣稱,靈魂的持續創造與神對世界的關係不符。神現在僅是間接地,即透過第二因(second causes)的運作來產生萬物。這非常接近於機械論的宇宙觀,該觀點認為神在創造世界並賦予受造物某些能力與屬性後,便任由這些第二因運作。或許可以承認神護理的持續監管,但神直接施展的大能卻被否認了。那麼,重生的教義又當如何?新生的產生並非第二因的結果。它不是由真理的影響或人類意志的能量所產生的自然結果,而是歸因於神大能的直接施展。神與世界的關係並非機械師與機器的關係,也不是限制祂只能透過第二因運作的關係。祂內在於世界(immanent in the world)。祂維持並引導所有原因。祂不斷地透過它們、與它們一同,以及在沒有它們的情況下運作。正如我們在寫作或說話的過程中,存在著機械、化學與生命力的結合與共同作用,並由心智的主導力量所控制;又如心智在引導身體運作的同時,不斷施展其思想的創造力;神作為內在於世界的主,亦不斷引導所有第二因的運作,同時不間斷地施展祂的創造大能。生命並非物理原因的產物。我們並不知道其起源在任何情況下是歸因於神直接能力以外的任何原因。如果生命是無形實體的特殊屬性,那麼每當神所預定的條件具備時,它便可能按照既定的計畫,藉由神的創造大能而產生。種子或動物胚胎的組織,就其由物質構成而言,可能歸因於神護理引導下的物質原因之運作,而生命原則本身則歸因於祂的創造大能。這其中沒有任何貶損神聖品格之處,也沒有任何違背聖經之處,更沒有任何與神的作為與運作方式不相符之處。這遠比那種將神完全逐出世界,或將祂的運作限制在與第二因之「協同」(concursus)的理論要好得多。反對創造論(creationism)者認為它廢除了神蹟教義,或認為它意味著神認可祂創造大能所涉及的每一個行為,這些反對意見似乎連表面上的合理性都不具備。神蹟不僅僅是歸因於神直接作為的事件,否則每一次悔改的行為都將成為神蹟。神蹟是指發生在外部世界,涉及暫停或抵消某種自然律,且只能歸因於神直接大能的事件。因此,生命的起源在性質與設計上,都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神蹟。神在第二因的運作中施展創造大能,這並不比祂賜予並維持殺人犯的能量,就證明祂認可謀殺,更帶有認可的含義。
  4. 最後,靈魂傳遞論是由那些堅持古老實在論(realism)教義的人所持守的,他們認為人性是一種類屬的實體或生命。然而,這兩種理論似乎並不協調,將它們結合起來會產生極大的混亂與晦澀。根據前一種理論,子女的靈魂衍生自父母的靈魂;根據後一種理論,則不存在衍生。一個磁鐵並非(或不必)衍生自另一個磁鐵;一個萊頓瓶(Leyden jar)並非衍生自另一個;電鍍電池亦然。在這些情況下不存在衍生。磁力、電力與電鍍的一般力量,是在與特定物質組合的結合中顯現出來的。如果一個人是人性的一般原則與特定人體結合後的顯現,那麼他的人性就並非衍生自其直接的祖先。

這場討論的目的,並非要在聖經未明確啟示的事上達成確定性,也不是要解釋那些被公認為不可測的事物,而是要防範採納那些與神話語中明確且重要教義相抵觸的原則。如果靈魂傳遞論教導靈魂可以被切割或分割;或人類是由數目同一的實體所構成;或神的兒子將那在亞當裡犯罪墮落的數目同一實體納入與祂個人的聯合中;那麼它就必須被視為既虛假又危險而加以拒絕。但如果它在不假裝解釋一切的情況下,僅僅斷言人類是按照「同類相生」的一般規律繁衍;即子女透過物理規律的運作,並伴隨且受神(無論是指導性或創造性)的代理所控制,從父母那裡獲得其本性,正如所有其他生物繁衍的情況一樣,那麼這可以被視為一個開放性的問題,或無關緊要的事。創造論並不必然假設在產生人類靈魂時,神施展了任何不同於產生其他生命時所施展的直接大能。它僅僅否認靈魂具有可分性,否認全人類是由數目同一的本質所組成,並否認基督納入了那在亞當裡犯罪的數目同一本質。

信仰問答